(1)拆卸检查吊钩、轴、横梁、滑轮、轴承并清洗润滑,吊钩、横梁、滑轮轴、不准有裂纹,螺纹部分不应松脱,轴承完好,转动滑轮,螺纹退刀槽处有刀痕或裂纹者应更换;
(2)检查危险断面磨损状况,危险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10%的应作更换;
(3)吊钩的试验,大修后,吊钩应做试验检查,以1.25倍的额定负荷悬吊10分钟,钩口弹性张开量不应超过钩口尺寸的0.25%,卸载后不应有永久变形和裂纹;
(4)板钩检修,板钩铆接后,板与板的间隙,不应大于0.3mm。
2、起重机配件之钢丝绳的维修
(1)断丝检查:1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钢丝总数10%的应按标准报废;
(2)径向磨损量:钢丝径向磨损超过原直径40%的,整根钢丝绳应报废;
(3)变形检查:钢丝绳直径缩细量至绳径70%的扭结,绳芯处露,断股者应报废换新钢丝;
(4)钢丝绳润滑:润滑前先用钢丝刷,煤油等清洗,用钢丝绳麻脂(Q/SY1152-65)或合成石墨钙基润滑(SYA1405-65)浸涂饱和为宜。
3、起重机配件之滑轮组维修
(1)拆洗检修滑轮组,检查裂纹,滑轮轴不得有裂纹,轴颈不得磨损原直径30%,圆锥度不大于5%,超过此值即应更换;
(2)滑轮槽的检修,用样板检查滑轮槽形,径向磨损不应超过壁厚的30%,否则应报废。不得超过标准者可补修,大修后用样板检查,其底部与侧向间隙均不应大于0.5mm,轮槽中心线与滑轮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0.2mm,绳槽中心对轮廓端面的偏差不应大于1mm;
(3)轴孔的检查,大修后,轴孔允许有不超过0.25CM2的缺陷,深度不应该超过4mm;
(4)装配,装配后,应能用手灵活转动,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/1000。D-滑轮的名义直径。
4、起重机配件之卷筒维修
(1)卷筒绳槽,绳槽磨损超过2mm应重新车制,大修后绳槽应达到图纸要求,但卷筒壁厚不应小于原厚度的81%;
(2)卷筒表面,卷筒表面不应有裂纹,不应有明显的失圆度,压板螺钉不应该松动;
(3)卷筒轴,卷筒轴上不得有裂纹,大修理后应达到图纸要求,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5%时,应更换新件;
(4)装配与安装,卷筒轴中心线与小车架支承面要平行,其偏差不应大1mm/m,卷筒安装后两轴端中心线偏差应不大于0.15mm。
5、起重机配件之车轮维修
(1)车轮踏面磨损,车轮踏面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%时应更换新件,没超过此值,可重新车制、热处理修复。车轮直径应在公差范围内,表面淬火硬度HB300~500,对车轮直径大于Φ400mm的淬火层厚度应大于20mm;小于Φ400mm时,淬火层厚不应小于15mm;
(2)两个相互匹配车轮的直径偏差,主动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0.1%,从动车轮则不应超过0.2%,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%,从动车轮不应超过0.2%;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%;
(3)轮缘磨损与折断,变形:轮缘磨损量达原厚的50%或折断面积超过30mm2应报废,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20%应报废;
(4)车轮裂纹:车轮发现裂纹则应报废;
(5)踏面椭圆度:车轮踏面椭圆度达1mm应报废;
(6)车轮组装配:安装好的车轮组件,应能手转动灵活,安装在同一平衡架上的几个车轮就在同一垂直平面内,允许偏差为1mm。
6、起重机配件之车轮轴与轴承维修
(1)轴颈的检修:轴颈在大修后的椭圆度、圆锥度不应大于0.03mm;
(2)裂纹的检修:用磁力或超声波探伤器检查轴,轴上不得有裂纹,划伤深度不得超过0.03mm;
(3)滚动轴承的检修:圆锥滚子轴承内外圈之间允许有0.03~0.18mm范围内的轴向间隙。轴承压盖调整间隙应0.5~1.5mm的范围之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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